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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建言:撤乡并县
 

这里对我们国家的公职系统组织结构、运转形式进行一种设想。

特:十八大现在召开,最大的改革应是什么呢?也许撤销乡镇一级行政机构,以县作为最下层行政机关,是一种削减国家行政开支的改革。

一个国家需要公职系统的存在,宣贯国家目标,组织国民生产建设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及法规实施。


1,设定管理粒度:管理粒度是最小的管理单元,对公职系统而言,就是最小的行政管理单元。此前,走路靠退、宣传靠嘴,管理粒度小,设到了乡、镇一级,也就是通过两条腿一天之内可跑到的地方,是一个乡大,一个行政单元管理的最大范围在地域上大约是一个乡大小。而现在,机动车基本普及,广播、网络基本覆盖全国,走路有车、宣传有网,一个行政单元可管理的最大范围已经极大的扩大了,因而最小行政单元可设到县一级,可以撤销乡、镇一级的行政机关。新管理粒度设定后,可节约行政经费、管理成本,缩短管理路径、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进一步的管理集中。
        同时,教育系统可进行一些相应改革。现在已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小学、初中仍存在于乡、村一级。可以考虑集中办学:小学、初中均集中到县城范围,学生均寄宿,老师、设备等资源统一安排调配。这样至少可以:解决教育成本,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效力,提高一致的教育水平,进一步集中培养少年一代。
        在裁撤乡、镇一级行政机构的同时,可以进一步精简县级行政机构。县级行政机构虽然管理事务增多,但可以利用信息系统作为管理工具,改变工作方式、提供工作效率与行政效率;并且,通过信息系统的使用,部分职能(比如户口、身份证、行政审核)可以直接合并到中央的一个统一机构管理,无须在县、省级单位保留相关档案及设立相关管理岗位。
        在裁撤乡、镇一级行政机构的同时,派出所、卫生所应在原乡级范围内继续设立,作为县级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设立密度可按行动能力考虑,比如在一个20分钟可到达的地域范围内设立一个派出机构,满足地域治安、国民公益医疗的需求。


2,根据现实国情与技术条件,划分管理职能。划分管理职能的目的一是分散工作量,使大量的工作分配到具体的单元,每个单元都能承担相应的工作量。划分管理职能的目的二是专业分工,一个人掌握的专业能力是有限的(因为学习时间有限、教育资源有限),一个人无法承担所有专业方面的管理工作。管理上的专业分工细到什么程度呢?应该按正常接收高等教育的国民能达到的专业领域宽度作为最小专业细分粒度来考虑。如可以分为:国民信息管理、地表资源管理(含农业林业与畜牧业等)、地下资源管理(含矿煤石油天然气等)、海洋资源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含治安警交警海关警等)、教育管理、医疗管理、文化促进办公室、城市管理、科技促进办公室、国防建设办公室、生产生活安全监督办公室(含电磁安全食品安全建设安全环境安全等)、外交活动办公室、企业促进办公室、审判裁决管理(法院)、仲裁管理(包含类似监察检察院的职能)、财税管理(国家建立集中财税管理机构,所有省、县一级不再设立)、灾防处理办公室、国家战略办公室。现在中央机构有100个以上,过于臃肿,实际只须设立20个机构就够了。
        命名最后以“管理”二字的,指那些能进行闭环管理、全息管理的内容,管理机关基本能掌握全部信息,具有最完整的管理权力与能力。命名最后以“办公室”三字的,指那些需要进行开放式管理、主动配合被管理目标、管理机关需要主动出击搜寻信息、尽责尽力去达成管理的内容,管理机关基本上不能完全控制被管理目标,也无法做到全面了解被管理目标,但这部分内容却是社会向前发展的主要力量与活动。XX管理的机关是常设机关,是普通管理机关,是维持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的机关,而XXX办公室是助力社会发展的机关。动荡社会、矛盾突出社会,XX管理机关是基础,已平稳的社会,XXX办公室才是主要的管理机关。XX管理的机关是该套公职机构能否获得60分的评估因素,XXX办公室是该套公职机构能否获得60——100分的评估因素。
        一个处于建设中、重构中、挣扎中的社会,“管理”类机构工作是国家公务工作的重点,一个处于稳定中、发展中、和谐中的社会,“办公室”类机构工作是国家公务工作的重点。
        机构设立的基本原则是:能通过信息与网络系统处理的公务,集中设立,主要在中央一级设立,如审批、审核、档案保管、信息查询、公示公告、资金财务;需要进行实地考察、面谈、物理接触的公务,基层机构设立在县一级,原乡镇一级设立派出机构,如公安、商检、物储、社工(街道及居委干事、村官均简化成一个级别的公务员:社工,主要从事宣贯、走访、登记核实等工作);能通过公务员主动出行办理的事情,尽量通过公务员主动出行办理,而减少群众自行办理程序,减少社会总成本(如之前办理身份证时,不是要每个公民都到指定地点办理,而是办理人员主动出行到小区、村头,在百姓最近的地方办理身份证手续,这种公务办理方式应发扬)。

 

3,防制贪腐。贪腐的根源在与金钱相关的权力。现行的公职系统运转形式,由于中央财权下放,各层级官员有一定的财政处理权,就给了一些官员贪腐的机会。这方面应该好办,把财权收到上级,每一级都没有自己的财权,凡财务花费均需按规定审核报销,这样,监督方只需对最高层进行监督,确保最高层正确、合理执法,就基本可保证这方面的贪腐得到遏制。现在网络、信息系统已发展到足够成熟程度,国家所有财政收支可由一个中央机构统一管理,省、县级政府机构自身不再设立财政部门,只审核与财务有关的申报件,财务流转均由国家统一机构在网络上流转,官员不接触实质上的资金。这样,每一笔收支均有据可查。

由于项目审批、许可、工程发包等权力,可能导致社会单位与官员相勾结而贪腐。这方面问题多来自项目利润过高所致,如果项目利润只是社会平均利润水平,社会单位是没有多少资金去行贿的。项目利润过高反映出的是官僚机构的能力缺乏:不懂专业、不懂技术、不懂科学,不知道项目实际成本是多少,利润空间有多少。另外,项目资金可能是合理的,但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监理单位沆瀣一气,也会出现贪腐问题。这些反映出的都是政府相关机构的能力缺失:不能合理划分工程,不能检查工程质量,不能审查鉴别单位好坏。

这与我们国家一贯的官员选拔机制也有关系:选拔上去的官员,就官方数据来讲,10%的是贪官(受到惩处的官员),就百姓感觉来讲,60%的是贪官。国家官僚机构人才缺乏,国家又没采取有效的人才选拔机制,致官僚机构长时间缺乏人才,长时间充斥贪官。

与贪腐相伴的还有不正之风。因为官僚习气等不正之风,使得很多考公务员的都是奔着当官去的,当官了就有权了,有权了就是老大爷了。制止不正之风的要点是严格依法办事,不依法办事的落实惩罚。没有经济支配权,必须依法办事,官僚自然失去支撑,公职机构就会回归公仆的本来身份与地位。

虽然再好的制度都可能会有贪腐,但合理的制度能控制住贪腐,并对漏网之鱼施以惩罚。目前国家机构对贪腐似乎已失去控制,已有惩罚措施也执行不力。如何在保持国家政治、经济、国民生活稳定的条件下,实行政治体制、国家机构改革,是国家当下大事。

 

       现在我们的中央机构据说有100多个部门,设这么多部门干什么呢?每个机构要配领导、配秘书、配办公场所、配司机,浪费大量人力与经费,增加了行政事务的处理路径,降低了行政效率,愚化了公务人员,公务人员的工作量严重欠饱和。重构公职系统组织结构,中央、省、县级机构同步大幅简化,也许是推动当前改革继续前进的良方。